市建局共住計劃租期兩年 板間房戶:搬遷費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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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局共住計劃租期兩年 板間房戶:搬遷費不划算
(東方) 2017年9月19日
市建局早前推出「共住‧共生」計劃,將旺角豉油街十二號十四個安置大廈單位,以市價約一半租金,交予社聯提供過渡性房屋給基層共住,為期兩年。社聯於本年八月初接受社福機構或社企提交營運計劃書,但反應一般,延至九月中截止申請,共收到八份申請,預計十二月入伙。惟有板間房戶坦言興趣不大,指單位數量少,入住期短,未能提供穩定居所,恐搬出搬入所花費用更多。

「唔好講十四個單位,百四個都唔夠啦!」現時收入約萬元的六十歲板間房戶鄧先生表示,原有意申請該計劃,卻因只有兩年租約,擔心未能提供穩定居所,搬進搬出又困擾,所費超出能力所及,坦言興趣不大。他現時與妻子居於太子一幢唐樓、不足八十平方呎的板間房,廚房及廁所需與他人共用,單位卻殘舊不堪,廚房石屎剝落情況嚴重,衞生亦不理想。另一家三口的板間房戶陳先生亦估計,搬遷費用、按金及上期已花費近兩萬元,如兩年便需於私人市場再覓單位,並不划算,「倒不如唔好搬啦!」據悉,「共住‧共生」計劃提供過渡性房屋單位僅兩年,及後或會留予安置重建戶。

立法會社福界議員邵家臻強調,共住房屋是一種社會服務,而非單純的營運安排,促請政府增撥資源予有意申辦團體,切勿加重社福機構負擔。

市建局:執行細節社聯負責

市建局回覆指,早前將十四個單位租予社聯,作為社聯及其合作機構推行「過渡性社區房屋」試驗計劃之用,而該計劃的執行細節由社聯負責安排。社聯回覆指,計劃旨在短期改善弱勢社群的居住環境和生活質素,同時提高他們的能力、建立互助網絡及社區支援,令他們在服務完結後有發展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