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辣」條例周內二讀 議員倡延換樓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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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辣」條例周內二讀 議員倡延換樓期限
(信報) 2017年7月11日
政府去年11月向住宅市場「加辣」,擁有本地住宅物業的人士若購買第二個或以上的住宅單位,須繳交的從價印花稅(DSD)稅率劃一調高至15%,立法會本周將恢復二讀及三讀相關條例草案。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就草案提出4項修正案,其中3項獲准提交審議,包括建議把換樓期限由現時的6個月,放寬至9個月或12個月,以方便換樓客「先買後賣」。

放寬至9或12個月

根據現行機制,持有一項住宅物業的個人名義本港買家,購買新住宅單位須先繳付樓價15% DSD,若6個月內售出舊物業,就可以只支付與首置買家相同的印花稅,額外的稅項可申請退回。

涂謹申表示,樓價不斷飆升,惟換樓貨源不足,辣招下換樓亦見困難,半年不足以換樓,甚至可能需要劈價賣樓以符合退稅資格。他建議把退稅期限延長至9個月或12個月,相信有助增加二手住宅的供應,他並強調不是「減辣」。涂謹申亦建議加入豁免條款,避免地產代理需要就處理的成交繳辣招稅。

至於他建議只要稅務局信納買家打算選用退稅機制,印花稅的差額可由銀行擔保取代一項,則由於相關程序可能涉及公帑,故須獲行政長官同意才可以提出。

除涂謹申建議延長換樓期限,立法會屆時亦會討論由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提出的類似修正案,有指自由黨和工聯會等,亦傾向支持延長換樓期限。

美聯物業住宅部行政總裁布少明認為,市場對細單位的需求大,但業主因為換樓困難,不會輕易出售手上的細單位,令細單位樓價乾升情況嚴重,料延長換樓期限有助令業主換樓時更安心,亦令二手市場趨健康。

不過,根據法案委員會提交的報告,政府當局理解有關建議,希望能夠便利真正的換樓人士,但關注延長時限或令業主以換樓為名,拖延處置原有住宅物業,亦可能被市場趁機炒作為政府「減辣」訊號,令樓市更熾熱,故現時非調整退稅安排的合適時機,否則會削弱稅項的成效,令泡沫風險進一步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