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大工業村屬舊地契 沒有限制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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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新聞
淘大工業村屬舊地契 沒有限制用途
(東方) 2016年6月24日
淘大工業村迷你倉四級大火揭示工廈改裝危機重重。地政總署署長甯漢豪指,火場所處地段的地契屬「舊契」,沒有用途限制,但地段內可涉及的活動仍需視乎規劃標準。她指,保安局會召開跨部門會議,地政總署將一同部署下一步行動。有測量師指,政府過往給予「舊契」樓宇寬鬆的自由度,但地契並非用作規管安全問題,當局應考慮修例,將《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擴闊,涵蓋至舊式工廈,提升消防設施及安全標準。

測量師促納入消防條例規管

對於在工廈內設迷你倉是否違反地契,甯漢豪昨指,若有關地段屬工業用途,便屬違反地契,但若屬工業或倉庫用途,則不違反,至於迷你倉內如何間隔,則不屬地契規管。她說,根據紀錄,出事迷你倉屬「舊契」,條款寬鬆,該地段沒有用途限制,只限制不能處理厭惡性工作,若單純論地契,理論上甚至可住人,但她強調,地段可做或不可做甚麼,不單看地契,還要看規劃標準等,而因應市民關注,署方人員巡查時會注意工廈單位用途。

測量師學會前會長何鉅業指,政府對「舊契」樓宇一向給予較高自由度,亦「唔想管」,認為可從其他法規監管。何認為是次大火不在於地契問題,反而應針對舊式工廈設計是否落後於現今要求,而自九六年嘉利大廈大火後,政府已警覺有需要提升消防標準,《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亦要求加強防火安全措施,但未有將舊式工廈一併納入規管,他認為如將條例擴展,已可解決大廈基本安全問題。

恒隆:租約訂明不准存危險品

恒隆地產發聲明指,淘大工業村總樓面面積十三萬五千平方呎,時昌迷你倉由○四年起向該公司承租約九萬一千平方呎樓面,租約列明不可在租用地方放置任何危險或易燃物品。該物業雖獲豁免安裝消防灑水系統,但已有配備警鐘、消防喉轆及滅火筒等消防設備,公司每年委託認可消防承辦商檢查所有設備,確保運作正常,最近一次年檢於今年三月完成,並獲發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確認設備符合法例要求。事件對牛頭角區居民的生活造成嚴重影響,該公司深表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