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十年「限外令」取消

新聞資訊 > 地產新聞 返回
瀏覽人次 : 6024
地產新聞
樓市十年「限外令」取消
(文匯報) 2015年8月28日
內地樓市實施十年之久的「限外令」終被打破。國家六部委近日下發文件,大規模放鬆外資進入內地房地產的准入條件,包括取消外資投資房地產貸款中,必須全部繳付註冊資金的要求,放開外資機構與個人購買自住用房等內容。這意味覑,除實施限購政策的城市外,境外人士在內地購房的套數不再受限。

據商務部網站消息,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務部、發改委、人民銀行、工商總局、外匯局等六部委近日下發《關於調整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有關政策的通知》稱,經國務院同意,決定對《關於規範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的意見》中有關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和境外機構、個人購房的部分政策進行調整。

此次調整的內容主要涉及:取消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辦理境內貸款、境外貸款、外匯借款結匯必須全部繳付註冊資本金的要求;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分支、代表機構(經批准從事經營房地產的企業除外)和在境內工作、學習的境外個人可以購買符合實際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對於實施住房限購政策的城市,境外個人購房應當符合當地政策規定;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比例等。

「限外令」由2006年開始實施。當時正值人民幣持續升值,內地物業價值處在上漲通道,大量外資湧入內地樓市,試圖通過持有房地產而達到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在此背景下,2006年7月,國家六部門聯合發佈《關於規範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的意見》,規定只有境外機構在境內設立的分支、代表機構和在境內工作、學習時間超過一年的境外個人,才可以購買符合實際需要的自用、自住的商品房,但不得購買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隨後,相關部委還進一步抬高了外資進入內地樓市的門檻。

新規取消「超過一年」規定

而今次發出的新規,則取消了「超過一年」的規定。通知還取消了外商投資房地產企業辦理境內貸款、境外貸款、外匯借款結匯,必須全部繳付註冊資本金的要求。

不過,需要指出的是,《通知》中規定,對於實施住房限購政策的城市,境外個人購房應當符合當地政策規定。目前,北上廣深四個一線城市以及三亞還在執行限購政策,境外人士想要在上述五個城市購房,需滿足當地的限購政策。

分析料對樓市影響微

對於「限外令」的取消對內地樓市影響如何?市場分析人士認為,目前人民幣對外貶值、資金外流,房地產獲利空間與十年前相比趨於收窄,因此房地產市場已經不存在外資資金過度投資的現象,取消「限外令」對內地樓市的影響,尤其是住宅市場,可能不會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