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屋僭建以十萬計取締難

新聞資訊 > 地產新聞 返回
瀏覽人次 : 8754
地產新聞
村屋僭建以十萬計取締難
(成報) 2015年8月21日
  村屋屬於私人土地,除了緊急車輛通道問題外,僭建問題亦十分常見,數十年來根本沒有改善。新界村屋僭建申報早於2012年底截止,屋宇署當時收到18,034份申報表,涉及僭建物包括圍封露台及地面一層的擴建物等。而未有申報的僭建物則會優先取締,根據坊間粗略估計,僭建村屋為數至少以十萬計,而當局於2012年已巡查首批約2,400間村屋的首輪取締目標僭建物,共發出122張清拆令。

  申報表顯示大埔元朗較多

  根據資料,當時18,034宗申請涉及九個新界地區,其中以大埔佔最多(4,504宗),其次為元朗(4,032宗)、西貢(2,231宗)、沙田(1,757宗)等。在申報計劃下,新界村屋業主可向屋宇署申報於2011年6月28日前建成、屬違例情況較輕的僭建物,其後每五年委任合資格人士定期安全檢驗和核證,便可暫時毋須清拆僭建物。

  僭建物種類繁多,如以鋼材、鋁質構件、金屬板或玻璃搭建的圍封式露台、以鋼筋混凝土、磚石或其他材料建造及圍封的天台搭建物、掛置於主體建築物外牆的廣告招牌和設有支柱的地下簷篷等,則屬於違例情況較輕及潛在風險較低的現存僭建物。

  樓高四層或以上屬嚴重級

  除此以外,按照屋宇署執法指引,樓高四層或以上村屋屬嚴重僭建。例如原有以鋼筋混凝土或磚石建造,樓高四層或以上的村屋。而一些主體建築物高度或有蓋面積超出《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所訂豁免規定,而又未有按《建築物條例》取得批准的建築物,亦是較高潛在風險的僭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