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租戶常被迫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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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新聞
基層租戶常被迫搬遷
(成報) 2015年4月27日
  港人對房屋有迫切需求,帶動整體租金持續上揚,但租約一年比一年高,住戶租住一段短時間隨即遭到迫遷。有團體公布調查報告,指現行法例有多處漏洞,間接鼓勵業主肆意地收樓,租戶只能承受貴租或被迫遷,呼籲政府修例以保障租務市場健康。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昨日公布基層私樓租戶迫遷報告,顯示普遍受訪者的租期只有一至兩年,當中逾五成於三年內曾搬遷一次,更有一成住戶曾搬遷達三次以上。住戶被迫搬遷,主要原因是租金水平及加租幅度在現行條例上沒有約束,而租期短是由於市場上多簽納少於兩年的租約,約滿後業主大幅加價約40%,令租客未能負擔,當舊租戶遷出後,業主再另租予他人以獲更高利潤。

  濫扣租客按金等

  報告又指出,業主為加快租客遷出,無所不用其極,如濫扣按金、威脅有權截租客水電、威脅有權截租客水電等,租客人身安全及權益嚴重受損。團體指出,業主迫遷手法惡劣是由於政府欠缺監管租務及租約有關,現行法例中充斥瞂大量不合法條文,包括「遇上重建業主可即時收樓」等,租客在議價能力低及法律知識不足的情況下經常被迫簽此類「不公平條約」,租客因此蒙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