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师争楼案换官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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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师争楼案换官重审
(东方) 2019年3月6日
圣公会诸圣座堂一名退休牧师,被女教友民事指控被他所骗,将她名下的物业转名予牧师。女教友并声称牧师更以不同理由,多次向她需索金钱,涉款逾四百万元。女教友因此向牧师及有份处理涉案财产的牧师妻子及姨仔兴讼,要求取回业权及金钱。案件在高院经过一星期审讯后,昨日横生枝节,出现戏剧性情况。主审法官表示昨日凌晨收到一名任职大律师的该教会女高层之电邮,请求法官「运用智慧免却教会继续尴尬」。法官随即向与讼双方汇报此事后,女教友一方要求法官避嫌停审此案。法官考虑后决定「换官」,案件需重新排期审讯。

本案女原告黎骁敏(七十二岁),三名被告依次圣公会诸圣座堂退休牧师曾继才(八十岁)、其妻刘侠英及姨仔刘侠贤。昨日是本案第六天审讯,原定由首被告继续作供,但身为资深大律师的主审暂委法官林定国甫开庭便表示,昨日凌晨收到一封与案有关的电邮,并交予与讼双方律师阅览有关电邮内容,并作休庭。休庭完毕后,原告一方提出,要求林官停审此案。

据称原告大律师和法官在庭上引述该电邮的部分内容,发文者是一名女大律师,与林定国共用一个大律师办公室,她亦同时是诸圣座堂议会的高层(下称发文者)。

「运用智慧免却教会继续尴尬」

发文者表示从传媒报道得知此官司后,决定向官发出电邮。她先在电邮内称赞首被告的为人,又指知道首被告在退休后需要财政帮助,原本对原告伸出援手感欣慰,但之后却发生本宗官司后,发文者的心情「因而生变」,遂请求林官「运用智慧免却教会继续尴尬」,又指「(与讼)双方现在需要的不是公义,而是谅解」等。

原告大律师庭上指,对电邮里的说法感到震惊,亦批评发文者「不谨慎」。原告一方虽坚信林官绝不会受电邮左右,但发文者与案件各方有关连,难免令旁人对审讯的公正性有怀疑。被告一方的代表大律师则反对终止审讯,指法官与律师互相认识实属司空见惯,电邮由同业发出不等於法官会受偏颇。惟林官明言,收到认识的人来信与收到陌生人来信,两者是有分别。

林官:不会受影响但避嫌停审

林官起初表明不会受电邮影响,但在听毕与讼双方陈词及案例后,「虽然不情愿」,但最终仍决定避嫌停审此案,林官形容「这是一个比判案更困难的决定」。林官又指,会在本周或下周初颁发书面判词详细解释「换官」理据;被告一方则指或会就林官此项决定提出上诉。

而林官在散庭前,特别用广东话向原告与被告解释,此决定是要保障司法独立及公众认为法庭能独立判案的信心;又指与讼双方已是长者,将争议交上法庭,在时间、金钱和心理上都会构成压力,未必是最理想的解决方法,因此鼓励他们努力尝试和解。

案件编号:HCA 142/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