睇楼竟跳楼豪宅成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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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新闻
睇楼竟跳楼豪宅成凶宅
(东方) 2010年4月26日
九龙城一豪宅屋苑发生准买家在睇楼时离奇跳楼自杀案,豪宅顿变凶宅,业主无辜受累。一名来港旅游的新加坡男子,日前声称买楼,由地产经纪陪同往睇楼,但他疑早有寻死念头,在睇楼期间找藉口支开经纪,然后从单位一跃而下,头爆血流命丧当场,地产经纪与单位业主大叹无奈。

死者姓林(四十七岁),十多日前由新加坡来港旅游,警方在其身上未有检获遗书,现正透过领事馆联络其家人,了解他自杀原因。前日约下午五时许,林到九龙城一间地产代理铺声称买楼,由姓吕(三十四岁)地产经纪带往入伙不足两年的九龙城太子滙一个中层单位睇楼。

期间,林托辞妻子已赶到楼下,要求吕落楼带她上来,吕不虞有诈,独留林在单位内。讵料,林此时竟打开豪宅睡房窗门,从窗户一跃而下,直堕平台,重创昏迷,大厦姓陈(卅二岁)保安员闻讯报警。吕姓经纪在楼下不见林妻踪影,折返屋苑,赫见林堕楼,大为惊慌。救护员到场证实林已经毙命,尸体随后由仵工送往殓房。

无辜业主难索偿

中原集团(企业风险管理)董事郭家豪指出,地产经纪带客人睇楼时,没有甚么特别规则需要遵从,但要确保客人安全,若对方有心寻死,确实是防不胜防,遇上此类倒楣事,只能大叹无奈。一般来说,凶宅价值会降低一至两成。太子滙目前尺价高达六千多元。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认为,原告与被告必须有直接关系才可索偿,豪宅业主与跳楼死者没有直接关系,因此不可向其索偿损失。相反,业主与经纪有委托合约,经纪带客人睇楼时,有责任确保单位免遭捣乱或损毁,因此业主可向经纪索偿,但能否成功,则需看经纪的抗辩理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