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楼疑错送天台官司 恒基遭反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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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楼疑错送天台官司 恒基遭反申索
(东方) 2018年11月27日
拥有丰富售楼经验的地产发展商恒基兆业,七年前疑「摆乌龙」卖豪宅送天台,以近七千万元售出沙田豪宅「名家汇」第一座的顶层复式连天台B单位后,才声称正式买卖合约的楼面图则出错,误将毗邻C单位部分天台范围划归B单位。恒基一方事后向买家兴讼,要求法庭纠正该图则错误;另一方面,买家强调买楼前已表明要有一个可供烧烤的天台,地产代理却把公用天台说成是私人天台,质疑事件涉及误导或疏忽,买家亦向发展商、物业代理和律师行提出反申索。法庭决定先处理买家反申索的程序,案件昨於高院开审。

原告是涉案单位买家兴盛发展有限公司,三名被告依次是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胡关李罗律师行、发展商恒基旗下的宇金有限公司。原告开案陈词指,在「睇楼」时中原的经纪曾表示涉案天台(面积四百八十六方尺)属原告所买的单位,而在签署正式买卖合约时,合约上的图则却错误加上毗邻C单位的另一天台,令原告误以为是同一个天台,遂签了买卖合约,及后才发现中原的经纪所指的是公用天台。

原告称受误导促撤销合约

原告又指,发展商有误导,指涉案单位的天台面积有一百九十九方尺,但扣除放置冷气机的地方后,该天台面积仅得廿五方尺。原告认为被发展商或中原误导,要求法庭下令撤销买卖合约或下令中原赔偿三百万元。原告又指胡关李罗在事件中有疏忽,也向其索偿。

处理该售楼交易的律师,事后致电原告的股东兼董事郑瑞珠商讨,并录下二人对话。律师当时指在签约时已特别提醒郑要看图则,郑则抱怨「如果冇天台,(睇楼时)点解冇人矫正?」强调天台对她很重要,因要用来招待海外客户烧烤,郑当时已质疑遭发展商和中原经纪误导。

郑的丈夫谭觉华昨在庭上作供,他们先后於一一年八月十四、十五和二十日到该处「睇楼」,而中原代理「由头到尾都知道我哋需要烧嘢食」,直至同年十二月七日验楼时,才出现该项天台争议。

案件编号:HCA 219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