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助洽商厦交易未获分佣 代理公司索偿2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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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助洽商厦交易未获分佣 代理公司索偿2100万
(东方) 2018年10月27日
上环商厦「299QRC」於今年六月以廿一亿元价钱易手,曾代表资深物业投资者王祖安一方(买方)洽购的代理公司入禀高院,控告原业主(卖方)和代表其洽谈的资深物业投资者罗守辉违约,指两名被告没有支付二千一百万元佣金,向两名被告索偿。

原告沂淳国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两名被告依次是Wellfirm Holdings Limited和罗守辉。入禀状指称,涉案商厦的业主是的辉有限公司,在案件关键的时间,「的辉」是首被告的子公司。今年五月初,永科公司接触原告,透露该商厦打算藉透过转让「的辉」全部股份放售,原告和「永科」之后获王祖安的相关公司委托与业主洽谈,条件是要由业主支付佣金。

入禀状续指,原告和「永科」今年五月二十日与罗开会时,已向罗表明佣金要由业主支付,罗当时表示已获首被告授权与原告等洽谈。「永科」同月廿八日退出洽谈,改由原告独自与罗洽谈,原告与罗当日达成协议,该商厦的交易若可完成,原告有权收取最终成交价百分之一的佣金。今年六月廿七日,王的相关公司与首被告签了临时股份转让协议,以廿一亿元买入「的辉」全部股份和该商厦,但原告一直未收到佣金,并发现罗原来无权代表首被告洽谈,故兴讼向两名被告索偿。

案件编号:HCA 251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