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未补地价公屋 妻认罪夫撤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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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未补地价公屋 妻认罪夫撤控
(东方) 2016年11月15日
一家四口涉嫌诈骗房屋署的公屋福利而齐齐惹上官非,被廉政公署控以欺诈罪。其中结婚逾卅年的夫妇,被指在未补地价下,把购入的祥华邨单位出租,五年间「无本生利」大赚逾廿六万元租金。夫妇的案件昨於粉岭法院再讯时,妻子认罪,丈夫则获撤控。妻子更透过律师指愿意动用积蓄,赔偿公屋补地价的二百万元,并预期将面临牢狱之灾。裁判官把她收押至下月五日,待索取其背景报告始判刑。

男被告林敏华(六十岁,跨境货车司机)和女被告许惠想(五十三岁,家庭主妇),同控一项欺诈罪。控罪指两人於一○年九月初至一五年十月底,与租客梁家杰向房屋署隐瞒粉岭祥华邨祥丰楼的该单位曾出租予梁。男被告昨获撤控。

案情指女被告和丈夫於○一年获编配祥丰楼该单位,三年之后经「租者置其屋计划」以十五万八千元购入单位。惟女被告自一○年九月起把该单位出租予梁,月租为三千九百元,夫妇则搬走。租约直至去年十月,当时月租提升至四千八百元。女被告於去年被捕后,房屋署的产业测量师计算在该单位放租时,应补地价介乎七十一万至一百八十九万元。

子女亦涉呃公屋被控

辩方昨求情指,被告一家四口月入约四万元,女被告在五年间,赚取廿六万四千元的租金收入。裁判官形容她的角色主动,以折扣价买入单位后放租,又向房署作出假陈述。

此外,此对夫妇的儿子林伟聪(卅二岁,报称邮差)及女儿林佩贤(廿九岁,报称销售员)涉讹称与外祖母同住,经「家有长者优先配屋计划」,於○九年获编配到秀茂坪南邨秀旺楼的公屋单位,该对子女亦被控欺诈罪,该案於本月廿一日在观塘法院再讯。

案件编号:FLCC 436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