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打女佣官禁回居所 女地产经纪哭求准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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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虐打女佣官禁回居所 女地产经纪哭求准返家
(东方) 2016年10月13日
有浓厚内地口音的44岁女地产经纪刘新红,今年7月疑在将军澳住所内一日两次虐打所聘请的印尼女佣,包括掴脸、打后脑、打肚,打背及踢脚施虐,印佣哭着逃到楼下向保安求救,最终报警将女经纪拘捕。

女经纪今在观塘法院否认一项普通袭击罪,案件押后本月27日开审,主任裁判官练锦鸿虽批准被告保释,但下令她在保释期间不得回到原有居所,以免她骚扰两名已列作控方证人的大厦保安员。

被告得悉不能回家后在庭上哭求练官:「畀我返屋企,我个女得3岁,我唔喺度佢瞓唔到」,惟练官限被告要在5分钟内交出新居所地址,否则会将其还押。

被告及曾姓丈夫步出法庭后不停呼冤,被告一度拒绝签担保纸,更扬言:「坐监咪坐监罗!返唔到屋企同坐监有乜分别?」被告丈夫也在庭外向庭警诉苦:「嗰度系我哋屋企,个工人都走咗啦!佢(被告)依家唔系犯人未定罪㗎嘛,法官话咁就咁呀?」庭警则安抚二人勿小事化大。

事件扰攘了大半小时,最终夫妇二人要求法庭再开庭处理其保释申请,惟裁判官依然拒绝更改女被告的保释条件,更指「虐打自己工人系道德上极之有缺失嘅行为」,属严重罪行,一旦罪成很大机会判监,最终维持被告在候审期间不可回家的保释条件,被告则声称会暂住朋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