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假业主卖楼扮孙清洁工囚四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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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假业主卖楼扮孙清洁工囚四年半
(东方) 2016年9月23日
男清洁工於三年前伙同他人假扮业主,成功将九龙城福佬村道一个唐四楼连天台单位出售,净袋六百万元收益,直至真业主女儿途经单位察觉有异才揭发事件。男清洁工早前承认串谋诈骗及洗黑钱共八项罪名,昨在区域法院被判处监禁四年半。辩方指称被告的角色只是先头部队,收报酬依指示行事,但法官认为被告的角色十分重要,案件经精心策划,过程中更涉及使用假文件,严重程度与违反诚信的盗窃案无异。

卅四岁被告邓耀昌,洋名Ivan,承认於二○一三年一月至一四年三月,与其他人向买家讹称获九龙城福佬村道八十九号唐四楼连天台的业主授权出售单位。被告另承认七项洗黑钱罪,指他於一四年一至三月,清洗黑钱共五百五十七万元。

涉遗嘱等假文件 官斥案情严重

辩方求情时透露,事件缘起於一三年初,被告任职会展项目散工时认识了一名「杰哥」,「杰哥」找他帮忙出售一个单位,并指业主已移民国外,事成会给他十万元报酬。被告初时并没有参与楼契补领,直至同年四月,他才被介绍认识假业主,并遵照安排到律师楼进行售楼程序。辩方指被告并非主脑,以先头部队「工兵」行事,「第一个搵就搵到佢」,最后亦只获得五万元并且已花掉,无能力赔偿。被告透过律师向真业主及买家致歉。

法官判刑时指,本案涉款六百万元,从补领楼契、订立遗嘱等程序所使用的假文件,必须像真度较高才能行事,案情十分严重;被告在案中负责收款等,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而被告是在聆讯传召了主要证人后,才改为认罪,难完全获得认罪的刑期扣减。法官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性及严重程度,以六年三个月为量刑起点,因被告认罪而扣减至入狱四年六个月。

买家与真业主 或需就业权诉讼

案情指,涉案单位业主杜绍昌早已移民,单位一直丢空,其后有人假扮杜,於一三年讹称遗失楼契,并成功补领。被告随后自称是假业主孙儿,伙同假业主将单位放售,更成功瞒过律师楼等人,以六百万元售出单位。直至杜的女儿途经旧居,发现单位正在装修而揭发事件。

案中买家现已把该单位租出,买家与真业主杜绍昌就单位的业权问题可能需在诉讼中解决。杜的女儿昨日亦有到庭旁听,但对记者提问会否采取行动追讨单位,她表示不便回应。

案件编号:DCCC 1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