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茶座霸官地地署20年未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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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茶座霸官地地署20年未取缔
(东方) 2016年9月14日
地政总署处理非法霸占官地和违契问题懒懒闲,唔踢唔郁!申诉专员公署主动调查发现,地政总署多年来只「等运到」,对违规霸占官地个案采取放任被动策略,未有主动巡查官地状况,只等候市民举报始行动;而当地政总署核实有人霸占官地后,不但未有即时取缔,反而容许霸地及违契者透过申请短期租约或豁免,「零成本」拖延政府执法,有新界非法霸地经营露天茶座个案拖足二十年仍未解决。公署狠批地政总署变相鼓励及纵容「先斩后奏」,甚至「先斩不奏」。

涉安全风险仍暂缓执管

本港霸地违契问题遍地开花,大潭湾东丫背村早前被揭有前政府高官及富商违规将寮屋扩建为豪宅。申诉专员公署公布一项主动调查,批评地政总署不论在执管非法霸地及违契事项上皆不足,多年来容许占地者及违契者藉向该署申请短期租约或短期豁免地契条款,把违规情况规范化,审批期间更可获暂缓执管行动,令违规问题一拖再拖。

公署引述地政总署资料显示,二○一二至二○一四年间,获批短期租约的个案中,平均需时逾年,最长申请时间长达五十二个月,远多於二十四个星期内完成的工作目标。公署又抽查三十多个申请「短期豁免申请」的违契个案,部分可构成安全风险,包括有工厦改为食肆导致人流增加,批评对此类涉及安全风险的个案仍暂缓执管,做法不理想。

接投诉或经报道始跟进

而地政总署处理霸地问题进度缓慢,公署指有村屋业主申请短期租约,把非法占地经营露天茶座规范化,由於业主一直未能解决居民的反对意见,地署又置之不理,直至村屋业权易手问题仍未解决,事件拖足二十年,公署批评地政总署未有当机立断批准或否决申请,涉事土地被人非法占用图利,政府却未有分毫进帐。

申诉专员刘燕卿狠批地政总署一直以资源有限为由不作定期主动巡查是不能接受,只待收到投诉或传媒报道才跟进,违规情况被揭后又容许申请规范化,以致问题不断恶化。由於申请人毋须成本,地政总署又没有追讨,变相鼓励违规者在揭发后再申请规范以拖延执管,有「先斩后奏」或「先斩不奏」的情况,认为地政总署应摒弃现行不主动巡查的监管方针,并改善规范化申请制度。
回应指研收取「暂准费」

对於地政总署近月巡查涉嫌违反地契用途的十一目标工厦及发警告信,刘燕卿批评只处理部分工厦不理想,质疑「头痛医头」,「好过唔做」,建议引入违规成本的概念,例如向申请人收取「暂准费」,以防违规者滥用规范化制度;与此同时,地政总署亦应认真检讨监察规范化申请处理进度的机制。地政总署回应指,基於资源所限难以定期进行主动巡查,惟署方近两年已有策略地就数个重点范畴进行主动巡查及加强执管,并指愿意就规范化制度作改善及考虑向申请人收取「暂准费」。
地署处理违规情况:

个案一:官地遭占图利政府得个吉

村屋业主A申请短期租约把非法占用官地经营的露天茶座规范化,地政处要求先解决当地居民的反对意见,期间地政处一直搁置不理,直至村屋业权易手,另一店号茶座继续占地经营,问题仍未解决。

申诉专员公署:地政处未有当机立断批准或否决申请,事件拖近廿年,涉及土地一直被非法占用图利,政府却未有分毫进帐。

个案二:村屋变办事处5年又5年

村屋业主「B先生」○四年计划以短期豁免及短期租约方式,将村屋地下改作办事处用途及占用毗邻的政府土地陈列货品。地政总署提醒有关申请需先获城规会批准。「B先生」拖延十四个月才向城规会申请并遭否决,他再申请覆核及上诉,期间地政处一直暂缓执管,「B先生」及后撤回上诉,地政处再搁置个案五年,非法违规情况达十年。

申诉专员公署:城规会批准土地用途是规范化申请的先决条件,既然「B先生」没有该会批准,地政处一开始便应否决其规范化申请。

个案三:拖延查证业权执管迟年半

D公司一三年向地政处申请短期豁免,将其农地上搭建构筑物存放展览品的用途规范化,一四年七月地政处进行土地登记查册,发现D公司并非业权人,否决其申请。

申诉专员公署:地政处延至接获申请十八个月后方查证申请人是否土地业权人这项规范化申请的基本条件,但延误令执管推迟了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