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无注册律师行被业主入禀收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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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新闻
中环无注册律师行被业主入禀收铺
(东方) 2016年7月29日
位於中环无注册的「林冯李律师事务所」,被业主入禀高院要求收回其中环办事处。入禀状指,原告海泽置业有限公司,於今年五月与被告,即经营「林冯李律师事务所」的李浩华(译音),签订为期两年的租约。原告以每月近三万元的租金连杂费,把中环皇后大道中泛海大厦七楼一个单位租给被告。双方在商议租约期间,被告曾自称是执业律师及会在该单位经营「林冯李律师事务所」,原告因此才会把该单位租给被告。虽然被告现时没有欠租,但原告认为被告曾欺骗或误导原告,故要求高院颁令取消该租约,并要求被告交还该单位和赔偿原告的损失。

案件编号:HCA 196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