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律师行骗案 揭涉更多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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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新闻
假律师行骗案 揭涉更多苦主
(东方) 2016年7月27日
假律师行涉串骗八十八万保证金案,重案揭受害者不只一人!一名六旬受害人前日报案,称五月上旬接获一名自称贷款中介公司职员来电,声称可提供廿多厘的低息物业抵押借贷。受害人经该中介借得八十八万一千元后,对方又称替他再争取低於十厘的超低息贷款,并带受害人到中环皇后大道中泛海大厦一间在香港律师会无注册登记的律师行签约。期间受害人被要求以支票方式,交出该笔贷款作保证金,据了解支票抬头为该律师行一名自称非执行董事。

检获文件 有受害人资料

不过受害人一直未收到相关贷款,律师行亦人去楼空,怀疑受骗报警求助,警方将案列串谋讹骗,交中区警区重案组追查。探员同日到律师行搜查时检获一批文件,发现内里相信涉及其他受害人资料,稍后将联络他们助查,并呼吁如市民疑在案中受骗,速与警方联络。

另外,香港律师会早前发现该律师行怀疑未有注册登记并已报案,该会会长苏绍聪表示:「所有在港执业之律师,必须向香港律师会申请执业并受到监管,以确保其服务达到一定专业水平,公众人士使用其服务时将受到一定保障。海外律师亦受相关规例限制。任何人故意冒充律师,可构成犯罪行为。律师会已将事件报警处理。」

警方呼吁,市民在签订有关合约时要留意条款内容,切勿开出支票或将金钱交予未确定身份之人士或公司。中介公司不会在借贷过程中向借贷人收取保证金,律师事务所亦不会要求受害人开出抬头为公司职员的支票,以个人名义收取客户的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