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程淑仪1住宅 换赌王三太妹2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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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程淑仪1住宅 换赌王三太妹2豪宅
(东方) 2016年4月2日
被视为前特首曾荫权爵士爱将、月薪逾廿五万元的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冯程淑仪,被揭与赌王三太胞妹陈婉玉的全资拥有公司,进行一项离奇楼换楼交易。冯程淑仪於两年多前,以一个中西区单位加补价六百五十万元,与陈婉玉的公司交换两个跑马地相连单位,当中涉三大疑点,包括冯程淑仪透过交易避税约一百万元、换楼补价低於市价至少逾一百万至三百多万元、其丈夫冯永业任职政府时,与陈婉玉旗下的直升机公司有业务来往。有政党炮轰事件涉及官商勾结及延后利益输送,今日会到廉政公署举报。

冯程淑仪於一三年十一月,与志俊有限公司签订一份物业交换合约。冯以西半山雍景台一个实用面积一千一百多平方尺的中层单位,另加六百五十万港元,换取志俊持有的跑马地成和坊两个同层相连单位,该相连单位的实用面积共二千三百多平方尺。而志俊的唯一股东,为赌王何鸿燊三太陈婉珍的胞妹、直升机公司「空中快线」总裁陈婉玉,有关交易於一四年四月三十日完成。

有测量师对涉事三个单位进行估价,指志俊的两个单位在交易当日的价值,分别为一千四百五十万港元及一千三百九十万元,合共二千八百四十万元。至於冯程淑仪的单位,估价则为一千八百九十万元,两者差价为九百五十万元。根据银行估价,有关单位差价更达一千万元。即冯程实际支付的差价,可能比市价低了三百万至三百五十万元。

冯程淑仪最终就该宗交易支付了五十八万五千元印花税,以百分之七点五的税率,即估价向来较为保守的税务局,也评定该宗交易的差价应为七百八十万元。即冯程最保守也少付了约一百三十万元。

根据《印花税条例》,交换物业的税款是以物业差价而定,但一般买卖物业交易是以买入物业价钱计算。假设冯程淑仪先购买该两个相连单位中较贵单位,并按印花税为百分之三点七五计算,较贵单位税款为约五十四万元;之后再购入较便宜单位,并按双倍印花税百分之七点五计算,税款约为一百零四万元;即购入两个单位的税款约为一百五十八万元,比冯程淑仪以楼换楼方式购入两个单位所缴交的税款多出约一百万元。

最重要的是,虽然冯程淑仪与陈婉玉过往似乎并无工作往来,惟其夫冯永业○三至○六年於政府任职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副秘书长时,曾负责航权及直升机场扩建等政策,期间由陈婉玉出任股东及行政总裁的直升机公司,夺得了上环港澳直升机场的专营权。如今冯氏夫妇以低於市价与陈婉玉旗下公司达成交换物业交易,有官商勾结及延后利益输送之嫌。

冯程淑仪在丑闻曝光后发表书面声明,声称是次换楼交易是经由地产代理介绍,并由地产代理代为议价,整个买卖过程中,她从没接触过交易的另一方,亦不知与其交易的公司股东是谁。本报记者昨於政府总部及涉事跑马地寓所外两度追访冯程淑仪,她均拒绝亲身作进一步回应。冯永业接受本报查询时,则称「我唔接受访问!」便挂断电话。

冯程淑仪的上司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被问及事件时,指冯程淑仪有向政府申报有关交易,但不愿进一步评论。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张云正亦拒作评论,仅称现行机制有能力处理该类事件,当局有需要时会配合跟进。

本报昨日未能联络上陈婉玉回应,其胞姊三太陈婉珍昨晚出席活动时,以未看过有关报道为由,拒绝评论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