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皇追华置37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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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新闻
皇上皇追华置377万
(东方) 2016年3月30日
由「大刘」刘銮雄曾担任主席的华人置业集团之旗下一间公司,被中式饮食集团「皇上皇」昨入禀高院民事追讨款项。「皇上皇」向该华置旗下一间公司租用铜锣湾皇室堡十四楼两年后,於去年决定不再续租,但华置方面至今仍未退回近二百八十二万港元按金;另外,「皇上皇」亦声称在华置方面的误导下,额外支付约九十五万港元进行楼层改善工程。因此,现要求法庭下令华置方面归还按金和工程费合共约三百七十七万港元。

原告皇上皇集团有限公司,被告Chinese Estate (Windsor House) Limited。被告是华人置业集团旗下的一间公司,事发时是铜锣湾皇室堡的业主;而刘銮雄是华人置业集团前主席,他在一四年辞任后,现时则是华置的主要股东。

两年租约按金282万

入禀状称,原告於一三年五月与被告签署为期两年的租约,租用皇室堡十四楼,原告并支付了按金近二百八十二万元。至去年四月十九日,被告关掉该层的空调,又封锁了通往该层的升降机和电梯,原告遂於同日结束该处的生意。原告於同月卅日已把该楼层还原及交吉予被告,但被告一直未有归还逾二百万元按金予原告,原告现要求被告退还按金。

称被误导付工程费

此外,入禀状又指出,被告在去年四月底曾经向原告声称,根据上述租约规定,原告要为皇室堡十四楼进行改善工程,原告遂出钱聘用承建商,为该层进行改善工程,涉款约九十五万元,但原告事后发现原来租约没有该项规定,原告认为是遭被告误导之下而支付了该笔工程费,因此亦要求被告归还工程费。

案件编号:HCA 78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