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新物业主任涉放租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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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新闻
丽新物业主任涉放租受贿
(东方) 2016年3月24日
丽新发展有限公司一名男物业发展主任,涉嫌向租客收贿和索贿,以将一个住宅单位租给对方,并纵容对方分租单位,被廉政公署控以收贿和索贿两罪。另外,廉署发现另有一名公司董事在租用一间店铺时,亦涉嫌贿赂该名丽新男主任,涉案董事因而亦被控贿赂罪。

两人昨在九龙城法院提堂,均否认控罪,法庭将案押后至五月十八日预审,期间两人各准以一万五千元继续保释。

两名被告依次是梁桂祺(五十七岁)及黄健国(四十四岁)。梁在案发时是丽新发展的物业主任,负责处理丽新发展联营公司拥有的店铺和住宅物业之租赁业务;黄则是利兴环保有限公司董事兼股东,从事废金属回收。

案件编号:KCCC 105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