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友银行遭1名前按揭客户入禀高院控告,该客户指获集友确认清还所有欠债后,足足4年零6个月,集友才删除该客户在信贷资料公司的资料。
该客户指未删除资料前,他被迫接受更高息、更「辣」的贷款条件,向私人或银行借款及做按揭,他故现向集友索偿291万元。
入禀客户是Lee Kwok Tung Albert。
Lee在入禀状指,1999年10月他与另1人士就上水奕翠园物业,一同向集友借入350万元按揭。集友将该按揭户口资料交予信贷资料公司。
2人其后未能还款,集友於是在2001年兴讼收楼抵债,至2008年2人仍欠集友逾178万元。2009年1月Lee与集友达成协议,Lee同意还款50万元解除其全部欠债。
Lee指已於2010年12月还款,集友并於2011年1月发出通知确认Lee的债务完全解除。但Lee指4年半后,即2015年7月,集友才从信贷资料公司中的相关按揭户口资料中,删除Lee的资料。删除资料前,Lee的信贷评级被评为「G」,删除资料后被评为「C」。
传讯令编号:HCA16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