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域董事涉逃税14万 表证成立周三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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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区域董事涉逃税14万 表证成立周三结案
(东方) 2016年1月12日
中原地产区域营业董事潘志江被指在2007至2011年、连续4个课税年度中,涉嫌虚报个人进修开支及慈善捐款的可课税金额,以申报相关项目的扣税,藉以逃税共13.9万多元,税务局在抽样查核时揭发事件。潘志江事后被税务局票控4项蓄意意图逃税罪,他不认罪,今(11日)於荃湾法院经审讯后被裁定全部控罪表证成立,他不作自辩,案件押后本周三(13日)续审,由控辩双方进行结案陈词。

47岁被告潘志江,被控於07/08至10/11、4个课税年度的报税表中,虚报个人进修开支共27万元,以及认可慈善捐款共58万元。控方指称,涉案4份报税表皆由被告填写,相信被告是藉填写假资料从而逃税。辩方则辩称,被告在案中没有作出虚假声明,亦没有故意瞒骗税局。

控方传召的税务局评税主任吴志明供称,他於2012年进行抽样评税查核,留意到被告在涉案的4个课税年度中,皆申报了个人进修开支及认可慈善捐款两个项目,故发信要求被告提供相关证明。同年4月及5月,被告呈交由一间音乐教学中心发出的共8张单据,显示他曾在该中心报读英语及普通话课程,被告并称部分单据已遗失。至於慈善捐款方面,被告则未能交出任何单据。

吴遂发信予被告指,将不批准被告在该些项目中获任何扣税,并计算出被告须补交共13.9万多元税项。被告事后已补交有关税款。据悉上述音乐教学中心於2009年曾由被告的兄长经营。

辩方盘问时质疑吴指,税局容许扣税的教育课程、教育机构及认可捐款等的受惠机构众多,指被告可能当中弄错罢了。吴对此不同意,指税局网站已上载相关课程及机构的名单,市民有方法轻易查阅。裁判官裁定被告4罪表证成立。

此外,被告在离开法院时阻碍记者在庭外拍摄,并涉嫌出手把一名报章记者的手机拍跌地上,继而逃去,该记者报警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