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荃湾众安街九十四号楼梯铺位的男东主,声称他和父亲两代,在该铺位经营锁匙业务近半个世纪,东主昨入禀高院向该大厦的业主周大福珠宝金行兴讼,要求法庭颁令他已逆权侵占该楼梯铺位的范围。
大厦业主为周大福珠宝金行
原告林德财,被告周大福珠宝金行有限公司。入禀状称,该大厦约於一九六○年代落成不久,原告父亲已用「潮记锁类工程」的名义在涉案的楼梯铺位经营开锁和配匙业务,原告父於○九年去世后,由原告接手成为「潮记」的商业登记持牌人,原告指由於他父子两代在兴讼前,已占用该铺位逾廿年,因此已可逆权侵占上址。
记者昨到「潮记」查访,但原告拒绝受访;附近街坊则回忆指,很多年前此铺已在,有时会前来配匙,对此铺很有感情。周大福则表示,事件交律师处理,不便回应。
案件编号:HCA 248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