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乡会主席涉施压促批建丁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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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乡会主席涉施压促批建丁屋
(成报) 2015年10月29日
  丁屋发展商涉嫌透过中间人联络沙田原居民违法出售丁权,让发展商建22间丁屋图利,更在申请兴建丁屋时疑诈骗地政总署。涉案发展商和11名沙田原居民被控串谋诈骗等罪,案件昨日在区域法院续审。沙田区署任总地政主任曾嘉乐作供称,沙田乡事委员会主席莫锦贵涉滥权利用主席之位,向地政署施压,要求加快审批涉案的建屋申请。

  12被告包括发展商李钦培(81岁),余下11人为原居民陈志昌、黄卓帆、韦俊杰、韦震豪、温贵麟、郑国华、郑宇宏、郑兴、邱贵珠、韦柏瀚及刘德胜,年龄介乎31至79岁。所有被告涉及共22项串谋诈骗罪,首被告另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

  去信地政署影响决定

  控方案情指出,现任沙田乡事委员会主席莫锦贵曾用其身份向沙田地政署施压,要对方加快处理涉案的建屋申请。曾嘉乐承认,莫锦贵曾数次透过电话或会面形式,向地政署表示署方处理申请的进度缓慢,且迟迟未有张贴建屋通知。曾又表示,当年曾收到两名非大輋村村民的原居民去信反对兴建涉案22栋丁屋,及后莫锦贵因此去信地政署,表示非大輋村村民的反对不用理会,署方最后采纳莫的意见。曾承认莫的信件对署方作出此决定颇为重要,因莫是主席,认为其意见有代表性。但他强调莫除查询涉案申请外,亦有就其他村民及建屋申请,向沙田地政署作出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