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污灌屋 夫妇索偿港铁

新闻资讯 > 负面新闻 返回
浏览人次 : 8115
负面新闻
渠污灌屋 夫妇索偿港铁
(东方) 2015年7月29日
由港铁负责管理的私人屋苑「清水湾道8号」其中一个单位,於今年元旦晚上发生「洪灾」,由於污水渠淤塞,令混有大量尿液和固体废物的污水,从客厕的马桶及浴缸涌入屋内,经屋主夫妇多番要求下,屋苑管理公司召来「渠王」抢修,最终在五个小时后止住水势,惟屎尿等污物已涌入全屋厅房及厨房。由於夫妇当时要用水桶不断将污物载走,而令手、脚及背受伤,事后更出现抑郁焦虑等徵状,二人甚至要入院留医。夫妇昨日遂入禀高院,就医药费、单位装修费、酒店费及外出用膳费等,向港铁索偿共四十二万多元。

首原告孔永明,是涉案单位业主、次原告是其妻陈美华,夫妇与子女居於该单位;被告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是涉案屋苑的管理公司。本报记者昨往涉案单位查访,应门的次原告拒回应事件;港铁发言人则指暂未收到入禀状。

花五小时始制止「灾情」

入禀状指,在今年元旦的晚上八时,涉案单位厕所内的马桶及浴缸,突然涌出包括屎尿等大量污物,原告遂要求被告派人协助制止「灾情」。惟被告只派出一名管理员及一名清洁工人到场,对方没法止住汹猛的水势,几经原告要求下,被告终召渠工到场。

渠工检查后认为是屋外的公共渠道淤塞引致事件,表示打开通渠孔便可即时止住水势,但被告否决此建议,渠工转而提出锯喉清理淤塞物,惟被告又没有准备合适工具,最终渠工用业主提供的一把锯,花了很长时间才锯开喉管,终在淩晨一时制止了污水涌出。

同细菌感染 单位需重装

在事发期间,两原告跟家人要合力用水桶载走污物,再带到楼下弃置,屋内部分装修及家俬亦损毁。原告一家之后仍需在该单位继续住了近两周后,才搬到酒店暂住两个月,全屋要进行大装修、更换地板墙纸后始能迁回居住。两原告当晚清洁期间身体受伤,精神亦受困扰,一家人亦出现细菌感染、反胃、呕吐及肚泻等徵状。

两原告指被告未有保养好渠道,事发时亦未有及时抢修,违反公契及《建筑物管制条例》中所列明的责任,故应负上责任赔偿原告的损失。

案件编号:HCA 1688/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