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景花园引例 入禀申设法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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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景花园引例 入禀申设法团
(东方) 2015年6月9日
青衣美景花园近一亿七千万元的天价维修方案激起部分业主不满,拟成立业主立案法团自行管理,惟屋苑发展商曾与政府换地,令屋苑部分业权由政府持有,业主难以集齐足够业权成立法团。约一成业主遂入禀土地审裁处申请以《建筑物(管理)条例》第四条,以较低的申请门槛,由法庭颁令成立法团,今次是全港首次有屋苑引用该条文以成立法团。

官质疑未符一成业权下限

美景花园有近二千伙。现时屋苑由政府、发展商及业主各占约三分一业权。申请一方为屋苑近七百名业主,占总业权份数约一成四,昨由律师代表出庭。审裁官指申请一方所计算的六万五千份屋苑总业权份数,与土地注册处所记载的七万五千份有极大差距,质疑申请一方的业权比例或未符合该条例要求的一成业权申请下限。

申请一方代表律师谭俊杰解释,土地注册处或重复计算部分业权,才导致数字有出入。审裁官着申请一方去信政府部门及发展商,厘清业权份数,案件押后至八月三日再讯。

美景花园业主梁志伟在庭外表示,希望成立法团后,业主可重掌屋苑管理权,解决一直以来的维修招标问题,杜绝围标情况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