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局议员索物业告儿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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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局议员索物业告儿媳
(成报) 2015年6月5日
  前立法局议员林汉强声称,於1993年成立公司并由妻女以信托形式持有,及后公司购入上环皇后大道中一个办公室物业,之后他将公司部分股份转让到任律师的儿子及媳妇名下。林入禀高等法院,指控儿媳侵吞物业,未肯确认公司及物业由他实质拥有,要求儿媳交出涉案的股份。

  原告林汉强於80年代中曾任立法局非官守议员,1981年获委任为太平绅士。被告依次是持有涉案单位业权的永利威发展有限公司、儿子林志达、媳妇郑瑞仪、及由林志达夫妇控制的海外公司Virtual Garden Holdings Limited。资料称,林志达夫妇均是星级婚姻监礼人。

  入禀状称,原告是永利威发展的实质拥有人,并於1994年7月透过永利威以逾148万元买入涉案上环皇后大道中金煌行9楼一个办公室单位,原告其后虽将该公司的股份分配给林志达夫妇和其他女儿,但没有收过子女分文,其实也不是赠送股份给子女;惟林志达夫妇却将该公司部分股份转名给他们控制的海外公司,而其他女儿亦将股份转名给林志达夫妇。林汉强今年4月初曾入禀高院,向儿媳追讨撜蔓F万利广场的部分铺位及深水湾一独立屋的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