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屋买家求强制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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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新闻
居屋买家求强制进行交易
(东方) 2015年4月9日
一名居屋买家获房委会批出二手居屋购买资格证明书后,去年五月签约作价310万元「入市」购入将军澳富康花园一单位,买家未待交易完成便斥资装修兼解除自己原有的租约,但另一方面双方又不断争议业主之前某些借款会否影响到业权,以致交易一直未完成。

买家担心「入市」不成,现入禀高院控告业主,要求强制执行买卖协议,兼要求声明业主上述借款协议无碍业权妥善,及要求业主赔偿损失。

涉案单位是富康花园五座四十楼H室,原诉是买家Leung Ka Yan,答辩是作卖方的业主Lam Cheung Chun。原诉已付的初订及大订共31万元,现仍在业主律师行手上托管。

忧卖家借款影响业权

争议出於查契时,买家发现楼款尾数在解除该单位的某些按揭后,不足再为业主缴还某些借款,买家故担心单位业权受影响;但业主却坚称该借款协议无关单位业权;结果成交限期由去年六月延至八月后,双方仍未完成交易。

由於房委会所批出的二手居屋购买资格证明书有时限,买家未必可以购买另一个二手居屋,若今次不能完成交易,她将蒙受损失。

传讯令编号∶HCA73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