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建会为招标单位面积设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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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新闻
地建会为招标单位面积设下限
(文汇报) 2019年5月14日
因应早前部分发展商连二、三百尺纳米单位都以招标形式发售,引起社会以至政府关注,狂轰发展商卖楼欠透明度。地产建设商会早前就新盘招标的规定达成共识,决定实用面积少於100平方米(即1,076平方尺)的分层单位不能够招标出售,而独立屋、洋房及特色户均可招标出售,新指引将於6月1日起生效。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梁悦琴)

地建会早前就新盘招标指引达成共识,规定指非豪宅盘至少20%单位须公开出售,但对豪宅的定义不清晰,究竟是用实用面积计,还是用价钱计?地建会在上月26日开会并作出决定,近日向会员发出四项新指引,包括对可作招标形式出售的单位,定出明确的定义。

少於1076方尺分层户禁标售

该指引指出,为提高透明度,有关招标文件、包括为买家提供之所有优惠计划及详细条款,均会上载至发展商项目的网站、并提交予销监局,此外,有关单位的成交额及买家最终选择的优惠计划,均会及时在成交记录册更新。

同时,该指引表明,独立屋、洋房及特色户(即复式单位、顶层连天台单位、低层连平台、庭园或花园之单位)可以招标方式出售。该指引亦首次清晰列明实用面积少於1,076平方尺的分层单位不能够以招标形式出售。

有关实用面积的设定,地产建设商会执委会认同可因应市况变动而作出相应调整。同时,为顾及个别发展项目之销售安排,该会同意设定过渡期,呼吁会员在可行情况下尽早引入上述指引,惟最迟须於今年6月1日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