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涉官地换地 丁屋恢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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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官地换地 丁屋恢复申请
(文汇报) 2019年5月7日
覆核案发展局研是否上诉 梁福元欢迎做法

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文森)高等法院早前裁定以私人协约或换地方式兴建小型屋宇 (丁屋)属违宪。发展局昨日表示,经法庭确认后,昨日起恢复处理不涉及政府土地而以换地方式批准兴建丁屋的申请;又指由於法庭已批准延长相关上诉申请期限,目前正与法律团队研究是否提出上诉。乡议局传统权益委员会主任梁福元对有关做法表示欢迎,因此法行之已久。

高等法院於上月8日对丁屋司法覆核案件中的3种兴建丁屋申请方式作出裁决,指新界原居民以「免费建屋牌照」在私人土地上兴建丁屋,受基本法保障,但以私人协约或换地方式在政府土地上兴建丁屋,则属违宪。

地政总署随即因应裁决,暂停接收涉及私人协约及换地的兴建丁屋新申请,并暂停处理已接收的申请。

发展局昨日发出新闻稿解释,法庭於上月8日裁定,小型屋宇政策下的免费建屋牌照属於基本法第四十条内的新界原居民合法传统权益,并合法合宪,但政策下的私人协约及换地安排,则不属该等合法传统权益。

政府於上月29日提交的补充书面陈词中指出,有些类别的换地安排只涉及申请人的私人土地而不涉及政府土地,在性质上与免费建屋牌照相同。

裁决只适用涉政府土地

发展局续指,经考虑与讼各方提交的补充书面陈词,法庭於上月30日作出命令,确认就换地申请而言,上月8日有关违宪的裁决,只适用於涉及政府土地的换地申请,因此地政总署由昨日起,如常接收和处理不涉及政府土地而以换地方式批准兴建丁屋的申请。

发展局表示,在与讼各方同意下,法庭於上月29日批准延长上诉申请期限至本月28日。法庭并重申在裁决於10月8日生效之前所作出的批约不受裁决影响。发展局正与法律团队仔细研究是否提出上诉。

而在考虑是否上诉期间,发展局表明,地政总署会继续暂停接收以私人协约方式申请政府土地,及以换地方式申请政府土地建造小型屋宇的申请,亦会暂停处理已接收的该等申请。

私人协约申请续停接收

乡议局传统权益委员会主任梁福元欢迎有关做法,认为政府早就应该这样做,因为此法行之已久,於1972年前已经存在,直指「都未有最终判决,就已经自己打乱自己,这样社会又如何发展?民生和住屋问题又如何改善?」

乡议局当然执委林国昌表示,法官裁决时,同时颁令暂缓执行判词6个月,质疑政府为何即时停收官地建屋申请。

他又指有村民已准备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有最终判决前,颁令政府继续处理官地丁屋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