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饷宽减每业主限一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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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新闻
差饷宽减每业主限一物业
(东方) 2018年12月12日
为回应社会关注拥有多个物业的业主获得多重差饷宽减,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提出改变现行差饷宽减机制,每名业主只可就一个应课差饷物业获得差饷宽减,而房屋委员会、房屋协会及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辖下的公屋单位租户会获得特殊安排,令他们可继续受惠於差饷宽减。

当局提交立法会文件指出,差饷物业估价署须建立物业业权资料库,现有业主必须填交由估价署发出的物业详情申报表,拥有多於一个应课差饷物业的业主,只可选择其中一个物业享有差饷宽减。至於分权拥有的应课差饷物业,亦只有其中一名业主可获得差饷宽减。

另外,由於物业发展项目未售出的单位,通常由一家公司持有,因此,几乎所有发展商持有的未出售物业,将不会获寛减差饷。

有限公司名义持有 未受限制

当局承认,该机制仍有局限和缺点,例如个别人士,特别是经济条件较佳者,可能以有限公司名义持有若干物业,或以不同公司名义持有个别物业,他们仍可就多於一个物业享有差饷宽减。

除了公屋租户外,不少租用办公室、店铺及街市档位等非住宅物业的中小企,均不再享有差饷宽减。此外,差饷宽减机制亦因此复杂化,对业主造成不便,举例来说,新业主须通知估价署其新业主身份,否则将不获宽减差饷。

议员轰政府做法孤寒不合理

推行新的差饷宽减机制,需时约十八至廿个月,在过渡期间,政府如在二○一九/二○年度或二○/二一年度宽减差饷,将按现行机制处理。而设立全新电脑系统以记录物业权资料,须投放大量人力资源,粗略估计,首两年所需开支高达二亿至三亿元。

自由党立法会议员钟国斌批评政府做法不合理和「孤寒」,指业主过去有为其持有的所有物业缴交差饷,政府既然有财政盈余宽减差饷,便不应只让业主的其中一个物业获得宽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