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紧转让限制 被指遏炒风不够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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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新闻
收紧转让限制 被指遏炒风不够辣
(东方) 2018年7月14日
居屋减价出售,但收紧买家的转让限制。房屋署建议首两年只能以原价卖给白居二成功申请人;第三至五年则按原有机制,免补价在居屋第二市场出售;五年后始可补价后在自由市场出售,或免补价在居屋第二市场放售。立法会议员认为所谓收紧转让限制不够「辣」,居屋仍会被炒卖。

居屋业主原本可以在首五年内,补价后在公开市场出售单位。房署表示,在早前的房屋委员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特别会议上,委员原则上同意因应新定价机制,单位的转让限制应相应收紧,由於修订房屋条例引入更严厉的转让限制,坊间意见纷纭,加上修例需时,不可能赶及重启今期居屋,因此属意收紧买家购入单位首两年的转售限制。

议员斥对绿表申请者不公

身兼房委会委员的立法会议员郭伟强认为新安排言过其实,雷声大雨点小,未能分割炒卖市场与用家市场,反映政府决心不足,混淆资助房屋的定位;至於首两年只可以原价将单位转售予白居二买家,更是对绿表申请者不公平。

另一委员兼议员尹兆坚亦对房署建议感到失望,质疑政府只是急於求成,认为五年限售期太短,单位容易流入私人市场,造成炒卖,建议延长限售期到十至十五年。

促长远修订条例 延限售期

另一委员兼议员柯创盛形容新转售限制只能暂时「止咳」,认为当局长远应考虑修订房屋条例,延长限售期至八或十年,令居屋单位留在资助市场多一点时间,让更多中低收入家庭多个置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