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预告放生村屋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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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新闻
政府预告放生村屋僭建
(东方) 2018年7月7日
政府近年严打新界村屋僭建,惹起乡议局及原居民的关注,过往曾多次要求政府对四层或以上的旧批村屋暂缓执法,担心清拆僭建过程中存在技术困难及影响毗邻屋宇的结构安全。发展局於上月致函回覆乡议局,指屋宇署将会就个别村屋僭建个案的实际情况,酌情考虑微调执法行动的优次,即变相「放生」。

屋宇署於二○一二年四月起,对僭建物实施加强执法策略处理,对生命财产有明显威胁或危险的僭建物,或施工中或新建的僭建物会优先执法取缔,向有关业主发出清拆令,而首轮取缔的目标有楼高四层或以上的村屋、覆盖天台面积逾一半的围封式天台僭建物等,但执法行动惹来原居民反对。根据发展局今年回覆财政预算案书面问题,过去五年就新界屋宇僭建物发出近二千三百张清拆令。

多名元朗区的乡郊区议员去年曾约见屋宇署,要求该署对超过三层的旧批村屋暂缓执法,而乡议局主席刘业强年初亦邀请发展局官员到元朗南边围作实地视察,了解旧批村屋的实际情况及清拆僭建物的困难。

可批准延长遵从命令的期限

发展局於上月回覆乡议局,指一般业主未於限期前遵从清拆令,屋宇署会启动检控程序,但业主遵从清拆令时打算重建,并已向地政总署提交重建申请并获批准,则可向屋宇署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僭建物没有迫切危险,署方会酌情考虑批准延长遵从命令的期限。至於有关业主需按清拆令将整幢楼宇清拆的个案,当局指若有关屋宇经修改后符合条例要求,屋宇署会接受经修改后的屋宇毋须整幢清拆,并会撤销清拆令。

排屋较狭窄 拆除有安全考虑

此外,发展局留意到有村屋群以「排屋」形式而建,屋宇之间相对狭窄,理解於此情况下拆除僭建物或有特别安全考虑,假如业主同时向屋宇署证明,不立即拆除僭建物亦不会导致即时危险,政府愿考虑微调个别执法行动的实施细节,包括个案的执法优次,令业主有更多时间筹备及协调「排屋」群的全面维修以至重建。

十八乡乡事委员会主席梁福元表示,原居民受村屋僭建问题纠缠近十年,直言政府有责任令市民安居乐业,但以往要求清拆做法却是背道而驰,反而令社会动荡、民怨沸腾。他认为,发展局最新回应带来曙光并显示诚意,虽然当局开出条件,但认为是合情合理,更可作为契机改善乡郊地区的居住环境。

记者 陈宛彤、梁家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