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措施加快一手住宅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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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新闻
两措施加快一手住宅推售
2018年6月30日
政府公布,向空置一手私人住宅单位徵收应课差饷租值两倍的额外差饷,并修改预售楼花同意方案,以改善楼宇销售手法;两项措施旨在促使发展商将一手私人住宅单位尽早推出市场。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在记者会公布房屋政策新措施时说,现时已落成楼宇但仍未售出的一手私人住宅单位约9,000个,占预计供应量9%,在目前房屋供应紧绌、置业需求高涨情况下,需要向空置一手私人住宅单位徵收额外差饷。

政府建议修订《差饷条例》,要求获发占用许可证达12个月或以上的一手私人住宅单位业主,主要为发展商,须每年申报单位使用情况;若单位过去12个月内,超过六个月未作居住或出租用途,会被视为空置单位,有关业主须缴付额外差饷。

额外差饷由差饷物业估价署按年徵收,金额为该单位应课差饷租值200%,约等於两年市值租金或楼价5%。修订条例预计本立法年度提交立法会,获通过并刊宪后即时生效。

至於修改预售楼花同意方案,林郑月娥说,发展商不论以何种方式销售楼花,每次推售的住宅单位数目均不能少於预售楼花同意书所涵盖单位的20%;未卖出单位数目若少於总数20%,所有剩余单位须一次过推售。

她表示,地政总署会警告不遵从规定的发展商并要求提供解释,发展商如再次违规,该署将不作警告,即时撤销有关预售同意书。

新规定即时生效,并适用於地政总署新收到和现正处理的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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