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新盘「唧牙膏」 推售伙数设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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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新盘「唧牙膏」 推售伙数设规限
(文汇报) 2018年6月30日
政府提出修订《差饷条例》,就空置的一手私人住宅单位徵收双倍「额外差饷」,并建议修改「预售楼花同意书」及改善销售手法,要求发展商每次推售的住宅单位数目不能少於总数的20%。香港文汇报讯(记者 岑志刚)

特首林郑月娥昨在记者会上表示,截至今年3月,已落成楼宇但仍未出售的单位达9,000个,部分单位已落成3年至5年仍空置,在置业诉求高的情况下,难以理解为何有空置单位。

她指出,所有获发入伙纸达12个月的一手私人住宅单位的业主,即主要是发展商,每年要向政府申报使用情况,如单位在过去12个月内,有超过6个月并没有作居住或出租,会被视为空置单位,业主要支付「额外差饷」,即应课差饷租值的两倍。

「额外差饷」等於楼价5%

林郑月娥表示,「额外差饷」会由差饷物业估价署按年徵收,金额为该单位的应课差饷租值的两倍,即大约相等於楼价的5%。

她预计,政府在2018/19立法年度向立法会提交法案,新措施会在修订条例获立法会通过并刊宪后即时生效。

被问到会否担心条例在立法会遇上反对,甚至被司法覆核,林郑月娥表示,她相信发展商是理性务实,如有不合理的地方,会在立法会提出,但如果发展商选择提出司法覆核,特区政府惟有积极应对。

此外,政府又推出新规定,要求发展商不论透过何种方式销售楼花,每次推售的住宅单位数目,均不能少於有关「预售楼花同意书」所涵盖的住宅单位总数的20%。

新规定在宣布后即时生效,并适用於地政总署新收到及现正处理的「预售楼花同意书」申请。若发展商不遵从规定,地政总署会作出警告并要求解释,如再次违规,会即时撤销有关预售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