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地例若滥用 覆核潮无休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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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新闻
收地例若滥用 覆核潮无休止
(文汇报) 2018年5月4日
特首:公私合营有效释放土地 绝非「官商勾结」

土地大辩论正式展开,其中一个选项是通过公私营合作释放土地。不过,有反对派中人就声称这是「官商勾结」,并称政府应根据《收回土地条例》,收回地产商囤积的荒废农地以至棕地。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强调,随便使用《收回土地条例》将引发无休止的司法覆核,而在官司结束仍要经过很多法律程序。「你是否想见到新界的地,每一幅就是经历一个这样漫长的司法程序,不能释放、不能满足香港市民的房屋需求?」为此,土地供应专责小组才会提出公私营合作的概念,希望能有效释放土地,满足社会的需求,所谓「官商勾结」的说法并不公道。■香港文汇报记者 陈川

在昨日立法会行政长官答问大会,在17个议员提问中,有4个都关注到土地及房屋的问题。其中,民主党议员尹兆坚在发问时称,林郑月娥应「拿出你的勇气、魄力、良心,保着你自己『好打得』的牌坊,在土地供应大辩论有了主流共识后,向权贵、地产商、既得利益者说不,行使既有的法定权力,包括《收回土地条例》以至游乐场用地所写的种种规例,收回高球场和大量向地产商收回囤积的荒废农地,以至棕地,去解决香港的中短期房屋问题。」

不能随意侵犯私有产权

林郑月娥在回应时指出,在今年度财政预算案的辩论中,有多名议员都称特区政府「无胆」使用《收回土地条例》这尚方宝剑「动」权贵,惟《收回土地条例》不能够随意使用,包括定要有足够证明该幅土地有公共用途,有足够的平衡,不能刻意、随意侵犯私有产权,特别是基本法第六条和第一○五条均保障私人产权。

她说:「即使我很有胆--我也觉得我是一个相当有胆的官员--如果我明日用《收回土地条例》,这些觉得私有产权被侵犯的拥有人会采取什么反应呢?司法覆核,告政府。那你说便打官司吧,一场官司可以多久呢?」

湾仔警署「晒太阳」九年

林郑月娥举湾仔警署为例,指该警署已搬走了约八九年,而湾仔警署和后面谢斐道的前湾仔警署宿舍均预留作商业发展,「为何现在还在『晒太阳』?......有某发展商觉得在城规会(规划大纲图的)改划过程侵犯了他的私有产权......一拖就是八九年,到今日未解决,所以今日都不能卖。」

「大家仍然在做很多法律程序,或者做完法律程序,又做城规程序,然后才可以拿回来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审批。」她反问道:「尹议员,你是否想见到新界的地,每一幅就是经历一个这样漫长的司法程序,不能释放、不能满足香港市民的房屋需求?」

「公众利益很大才会做」

林郑月娥强调,私人发展商多年来聚积了的私有产权,即土地,土地供应专责小组提出公私营合作的方案,是希望能够有效释放这些土地,满足社会的需求。「这个方案肯定不是只帮私人发展商发展土地,用来卖两万元一尺,一定有很大的公众利益才会做。」

她不愿见有关土地的辩论,是在一个错的基础上进行,「如果未开始谈便说是输送利益、官商勾结、向权贵『跪低』,这是否公道的说法呢?这和我们特区政府所有官员那么用心施政,希望解决社会问题,是否有些不公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