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忌急於求成 房策勿罔顾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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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新闻
特首忌急於求成 房策勿罔顾现实
(信报) 2017年10月30日
特首林郑月娥日前接受报章专访,提出关乎公共房屋政策的观点,连日来惹起激烈回响,昨日更有多个团体发起游行前往金钟政府总部,批评林郑的言论极之荒谬,形容为「离地万丈」,罔顾基层住屋权。

按照特首的讲法,出租公屋单位将由七十六万个增至八十万个,已足够照顾基层家庭需要,因此日后可将大部分新建公屋转作「绿置居」出售。这样的观点被外界理解为「八十万公屋单位封顶」,这是昨日示威者最主要的反对焦点。虽然林郑否认「封顶」的字眼,但她的解释始终相去不远,她说道:「我觉得作为一个社会房屋的安全网,其实一定的数量,好像如果到八十万,或许可应付到每一段时间最基层家庭的要求。」

由於此论触发争议,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忙不迭尝试降温,表示政府为低收入家庭提供公屋的决心不变,仍坚持建造或提供二十八万个出租及出售公营房屋的长远房屋策略。对於林郑所说日后将大部分新建公屋转作绿置居出售,陈帆澄清,绿置居计划恒常化与否,仍待房委会检讨,但政府会考虑市民个人意愿及市场需求,机动调配出租和出售公屋的比例,若市民对绿置居需求大,政府可按部就班调升,反之,政府亦可把绿置居的单位转为出租公屋。

不管陈帆的「可租可售」概念是否行得通,林郑的「八十万公屋单位足够论」显然与现实脱节,我们认为行政长官不应该轻率武断,既无助於解决问题,亦徒然招来「逼市民置业」的话柄。

首先我们必须认清一个长期存在的现实,就是如今公屋轮候册上有接近二十八万宗申请个案,平均上楼时间是四点七年。现时市面上有七十六万个公屋单位,若然八十万个足够的话,即是未来再兴建四万个出租公屋单位就可以全面照顾基层家庭需要,额外的新建单位悉数以绿置居方式出售。正常智商的人皆会质疑,四万个出租公屋单位,怎样满足接近二十八万宗申请个案?太匪夷所思了吧。

林郑可能会说,当公屋户购买绿置居之后,原本的单位可马上腾空流转,对於公屋轮候册没有太大影响。数字逻辑上似乎说得通,但现实上必须存在着十多二十万个公屋户愿意成为绿置居业主才行,那么另一个质疑就是,香港何来那么多公屋富户?

没错,新公屋富户政策今年十月实施,房委会收紧富户交还公屋条件,住户每年入息限额超出五倍、资产净值超出限额一百倍或者在港拥有物业,便须於十二个月内迁离单位。然而,这政策尚未清楚得出有多少富户必须迁离的结论。根据房委会去年六月底的数字,全港共有二万六千名富户,平均每年仅收回约二百三十个富户单位。假设新公屋富户政策实施之后,相关数字增加一倍,即是富户约五万个,就算最乐观估计,他们全数决定购买绿置居,腾出的单位亦只不过五万个而已,怎样满足轮候册上接近二十八万宗申请个案?况且,身为富户不一定有意欲置业,实际腾出的单位也许一万几千罢了。

由上述数字可以看出,八十万个公屋单位已足够的讲法自欺欺人,楼市畅旺的时候,尚且没有那么多富户能够置业,当楼价下调之际,公屋富户即使负担得起,心理上也未必愿意入市。如果政府真的为出租公屋封顶,八十万伙之后兴建的全部是绿置居,几可肯定是严重错配。

原则上我们认同绿置居恒常化,为市民提供多一个置业机会,但我们对於八十万公屋足够论不敢苟同,合理的做法是双轨并行,一方面兴建传统的出租公屋,另一方面兴建绿置居,而且前者的比例应该较大。

寄语特首林郑月娥,切忌急於求成而罔顾现实,重建置业阶梯尽管用心良苦,然而一旦为出租公屋单位设限,后果少不免民怨沸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