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光」有创新 官民商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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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新闻
有「光」有创新 官民商同行
(文汇报) 2017年10月12日
本港有逾20万人居住在环境欠佳的劏房,纵使居住环境恶劣,但觅地建屋需时。今届政府遂以破格思维,提供过渡性住宅单位,急市民所急。政府早前把深井闲置前纱厂宿舍,以象徵式1元租金出租予社会企业「要有光」,翻新后成为「深井光屋」,提供45个分别约300尺的单位予弱势社群。其后,政府宣布与社联推出「社会房屋共享计划」,为1,000个家庭提供500个单位。

合租优邻舍关系

2015年,时任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探访「光房」家庭后指出,计划将约40个由地政总署收回的深井纱厂旧宿舍单位,拨交「要有光」管理,并改造成「光屋」,希望透过这些过渡性住屋供应,纾缓轮候公屋家庭,及居住环境恶劣人士的生活困难。

在林郑月娥统筹下,空置多年的深井纱厂旧宿舍获得善用。「要有光」在得到城规会同意进行翻新后,获政府以象徵式租金租出纱厂6年。

翻新后的「光屋」提供远低於市值租金的单位,供低收入家庭入住,「光屋」大致采用一屋几伙合租模式,共同建立邻舍关系,甚至共同建立小社区。单位已经悉数租出。

破惯用决策模式

今届政府於上月下旬宣布推出由社联牵头的「社会房屋共享计划」,目标找到500个单位,以低廉租金租予弱势社群,是大胆吸纳民间智慧的创新之举。暂时有26位业主响应计划,提供332个单位,单位面积平均约400尺至700尺,最小约200多尺,大部分由恒基、华懋及市建局提供。单位分布於九龙城、黄大仙、中西区、南区和东区。

虽然500个过渡性住宅单位,对劏房户是杯水车薪,最快今年底也只是推出34个单位,但当中显示的是特区政府打破惯用的「由上而下」的决策模式,并发挥官民商合作同行的力量。■香港文汇报记者 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