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四百单位可作良心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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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新闻
逾四百单位可作良心劏房
(东方) 2017年9月9日
本港居住问题严峻,不少低收入家庭被迫租住环境恶劣的不合规格劏房,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公开提出「良心劏房」的共住概念后即一呼百应,据了解,政府至今已收集到至少四百个可供改作良心劏房的单位,细节料月内公布。而社企及社福机构近月亦陆续收到有心人提供闲置单位作相关用途。一直为基层家庭以合租形式提供「光房」的社企「要有光」透露,近两个月密集式收到十多个「良心单位」,是过往一年的数量,当中包括已移民及迁离旧楼的长者单位;社协亦获恒基地产以一元象徵式租金出租三、四十个单位,预计年底前先翻新数个单位试行。

陈帆七月时探访劏房户后提出由政府牵头与社福机构合作分租单位,以成本价租予有需要家庭解燃眉之急,又以「光房计划」为例,认为计划可行。「要有光」创办人及行政总裁余伟业接受本报访问时指自一三年推出光房计划,以合租模式租予单亲妇孺,至今已营办五十多间光房,连同首幢社会房屋「深井光屋」,合共营办近一百个单位。

360尺单位供两家庭住

他表示自政府提出「良心劏房」后,即有大批小业主联络愿意提供「光房」单位,除希望帮人外,亦可避免单位丢空,又可防止租霸。他强调「光房」并非劏房,但主张共住概念,以鰂鱼涌一个三百六十平方尺的五十年旧楼单位为例,改为「光房」后预计可住两个家庭,共用客厅、厕所及厨房,月租以家庭负担能力而定,与市价脱鈎,过往光房月租由一千多至四千多不等。

倡宽免税项吸引业主

陈帆早前提出同屋共住的概念类似「七十二家房客」,余伟业认为共住概念不应如此凄惨,「七十年代好普及,只系依家啲人惯咗唔识隔篱屋系正常,其实应该好似大学宿舍形式」。他指营办初期部分家庭抗拒共住,担心与人吵架,光房会有专人讲解,亦会派出经理定时探访,租户搬离光房后亦延续共住概念,懂得与其他家庭合租单位,减轻租金压力。他乐见政府提出共住计划,认为可宽免业主部分税项作诱因。

社协社区组织干事戚居伟指早前获恒地以象徵式租金出租三、四十个空置单位,主要分布於西九龙及大角咀,面积约四百至五百平方尺,他认为改作「良心劏房」可避免在重建前丢空造成浪费,但碍於资金问题,社协只能先翻新数个单位,又指寻找单位并非最困难,但翻新工程涉及测量、建筑等不同范畴专业人士,希望政府及社会可提供协助。

记者冯淑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