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皇发传奇未结束 丁权问题将是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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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皇发传奇未结束 丁权问题将是续集
(信报) 2017年7月24日
八号风球来去匆匆,乌云蔽日的风雨下传出噩耗,前新界乡议局主席刘皇发溘然离逝,享年八十岁,政坛戏语「等埋发叔」成为绝响。这位「新界王」的传奇一生,留下几许叫人津津乐道的故事,最赫赫有名的是他在八十年代获任命为基本法草委会成员,促使写下《基本法》第四十条:「新界原居民的合法传统权益受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保护。」时任港澳办基本法草委会秘书处司长陈佐洱曾经说道:「《基本法》第四十条等於刘皇发,刘皇发等於《基本法》第四十条。」

正正因为刘皇发不断为新界原居民发声,所以乡议局於二○一五年向他致送「功高誉隆」的牌匾。这一年,抱病的他放弃竞逐连任乡议局主席,退下三十五年的乡事龙头宝座,长子刘业强在没有竞争的情况之下自动当选成为新任乡议局主席,变相的子承父业。

同是这一年,充满争议的政改方案在立法会表决,在关键时刻,大批建制派议员突然集体离开议事堂,导致方案被大比数否决,事后声称离场为的是企图造成流会,以便争取时间让未现身的刘皇发赶来投票,遂有「等埋发叔」的讲法。然而,综合各方蛛丝马迹研判,发叔只不过是代罪羔羊,等埋之论纯属托词,但他仍然为自己的迟到道歉,足以反映其性格圆滑的一面,难怪不少人给他的评价是政治手腕高超。

刘皇发出身於龙鼓滩贫农户,因缘际会在陈日新(前屯门乡事委员会主席和乡议局主席)支持下,先以二十四岁之龄成为村长,再扶摇直上踏足政坛。回顾发叔传奇,不难发现其成功之道与土地发展密不可分,他本人既是超级大地主,坐拥六百余幅新界土地,同时他的「功高誉隆」主要说是有功於维护新界原居民的土地权益,即是俗称的丁权;男性原居民可凭丁权兴建一幢三层合计二千一百方尺的丁屋,以目前价格而言,动辄过千万元,让望楼兴叹的非原居民既羡且妒。

刘皇发成功争取《基本法》第四十条保障原居民,无疑是名垂千古之不世功勋,但随着时代变迁,丁权所造成的社会矛盾亦日渐浮现,号称修补撕裂的林郑月娥政府不得不严肃正视。

丁屋政策在一九七二年推行,当时的港英政府为了拉拢原居民交出土地开发新市镇,答应给予丁权作为赔偿。那时候,乡郊土地尚多,男丁数目尚少,该政策得以顺利推行。可是,随着原居民子孙繁衍,可供建屋的土地买少见少,加上整体楼市升得火红火绿,丁权在很多人眼里变成不合理的特权,於是近年泛起「废除丁权」的意见。

莫说非原居民有异议,即使手握丁权亦不代表能够安居乐业,因为乡郊已经没有足够的土地(理论上必须位於村界以内),政府批地建屋的难度愈来愈高,有人等了十多二十年,仍然无法兴建丁屋,要是申请租住公屋或者购买居屋,等同放弃丁权。鉴於行使丁权兑现丁屋之路其实不容易,当中还牵涉到不能向银行按揭的百万元计建筑成本,不是人人负担得来,所以近年亦兴起由政府协助的「多层丁屋」的意见,类似构思还有「混合丁屋」,把丁屋与居屋混合起来一并发展。

刘皇发囤积土地致富的七十年代,香港人口是四百万,丁权不构成重大影响,如今弹丸之地住满七百多万人,丁权已变成各方关注的焦点,原居民和其他香港人皆面对难以解决的住屋问题。假设丁权不废除,理由是《基本法》第四十条必须尊重,那么女性原居民又是否可以凭公平原则争取拥有丁权?

刘皇发的一生当然是富有香港特色的传奇,然而他的故事并未结束,在其儿子主理之下的乡议局,如何与政府周旋处理新界丁权问题,将是这个传奇的续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