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反对延长换楼时限 印花税修订10月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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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新闻
政府反对延长换楼时限 印花税修订10月续审
2017年7月14日
政府去年11月宣布,拥有本地住宅物业的市民在购买第二个或以上单位时,须缴付的从价印花税划一提高至15%,相关的印花税修订草案昨天提交立法会进行二读审议,终以51票赞成、5票反对通过,不过由於审议时间有限,昨仅能二读通过,要到10月立法会复会后才能继续审议。

根据现行机制,持有一个住宅物业的市民,在购买新住宅单位时须先缴付楼价15% 的从价印花税,若6个月内把旧物业售出,市民可申请退回额外缴付的税款。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建议把退税机制时限延长至9个月或1年,而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亦提出建议把换楼期限划一延长至1年,但截至昨晚休会前仍未能表决相关修正案。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则指,政府任何放宽举动,都会被市场视为减辣措施并趁机炒作,他又指数据显示九成三换楼客在3个月内能成功换楼,而且一系列住宅印花税措施已取得预期成效,减少了投机活动及外来投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