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辣」条例周内二读 议员倡延换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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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辣」条例周内二读 议员倡延换楼期限
(信报) 2017年7月11日
政府去年11月向住宅市场「加辣」,拥有本地住宅物业的人士若购买第二个或以上的住宅单位,须缴交的从价印花税(DSD)税率划一调高至15%,立法会本周将恢复二读及三读相关条例草案。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就草案提出4项修正案,其中3项获准提交审议,包括建议把换楼期限由现时的6个月,放宽至9个月或12个月,以方便换楼客「先买后卖」。

放宽至9或12个月

根据现行机制,持有一项住宅物业的个人名义本港买家,购买新住宅单位须先缴付楼价15% DSD,若6个月内售出旧物业,就可以只支付与首置买家相同的印花税,额外的税项可申请退回。

涂谨申表示,楼价不断飙升,惟换楼货源不足,辣招下换楼亦见困难,半年不足以换楼,甚至可能需要劈价卖楼以符合退税资格。他建议把退税期限延长至9个月或12个月,相信有助增加二手住宅的供应,他并强调不是「减辣」。涂谨申亦建议加入豁免条款,避免地产代理需要就处理的成交缴辣招税。

至於他建议只要税务局信纳买家打算选用退税机制,印花税的差额可由银行担保取代一项,则由於相关程序可能涉及公帑,故须获行政长官同意才可以提出。

除涂谨申建议延长换楼期限,立法会届时亦会讨论由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提出的类似修正案,有指自由党和工联会等,亦倾向支持延长换楼期限。

美联物业住宅部行政总裁布少明认为,市场对细单位的需求大,但业主因为换楼困难,不会轻易出售手上的细单位,令细单位楼价干升情况严重,料延长换楼期限有助令业主换楼时更安心,亦令二手市场趋健康。

不过,根据法案委员会提交的报告,政府当局理解有关建议,希望能够便利真正的换楼人士,但关注延长时限或令业主以换楼为名,拖延处置原有住宅物业,亦可能被市场趁机炒作为政府「减辣」讯号,令楼市更炽热,故现时非调整退税安排的合适时机,否则会削弱税项的成效,令泡沫风险进一步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