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7地契大限陈茂波斥危言耸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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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新闻
2047地契大限陈茂波斥危言耸听
(东方) 2016年9月19日
港人拥有的业权会在二○四七年后自动失去?发展局局长陈茂波昨发表网志,明确表示以上说法毫无事实根据、危言耸听,提醒本港一些持有物业的小业主,不要轻信上述传言,以免在错误资讯影响下,出售自己物业,甚至招致损失。对於有提议要求政府现在立即启动,为所有二○四七年到期的地契续期,陈茂波直指「不切实际」,强调港府绝对有经验及能力,在适当时候处理相关续期工作,市民毋须对当中的不确定性过虑。

陈茂波以《「大限」之说没有理据》为题发表网志,指於早前立法会选举期间,有候选人以「二○四七年后」作选举议题,其中包括二○四七年后的土地契约续期问题,留意到坊间的讨论,存在误解和谬误。

适当时候处理续期工作

陈茂波指出,《基本法》表明香港特区成立之后期满而无续期权利的土地契约,会由特区自行制订法律和政策处理,而港府成立以来,公开出售的土地,年期一般也是从卖地当日起计五十年,而非从一九九七年起计五十年,换句话说,特区成立至今卖出或批出的土地,除非是短期租约或特殊用途契约等,否则土地年期全部已超越二○四七年;而处理期满地契续期时,年期亦一般为五十年,同样已超越二○四七年。

他特别提及,对於一些论者、甚至候任立法会议员,在无事实根据下危言耸听,臆测特区政府日后会根本地大幅改变现有政策,「实在莫名其妙」,强调港府绝对有经验及能力,在适当时候处理续期工作。

对於有提议要求政府现在就立即启动为所有二○四七年到期的地契续期,陈茂波认为此举「不切实际」,因为现在至二○四七年还有超过卅年,要早卅年进行续约,有违契约定下期限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