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倡公屋户可互换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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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新闻
组织倡公屋户可互换单位
(东方) 2016年9月9日
现行机制下,公屋住户获分配并搬入单位后,便难再申请搬到其他公屋单位,其中一个方法是放弃现时单位,再重新申请,但需时甚久。狮子山学会建议当局让公屋住户自由交换单位,学会并向公屋住户进行调查,发现有五成八受访者称会考虑搬到其他公屋地区。

58%受访者称会考虑

调查访问六百二十九位公屋住户,结果发现五成八受访者称会考虑搬到其他公屋地区,而居於「扩展市区住户」,即东涌、将军澳、马鞍山及青衣等地,有七成五表示会考虑搬迁。

狮子山学会提出公屋交换计划,如果有住户想搬迁至目标地区,经过房屋署配合寻找到目标地区同样愿意搬迁交换单位的住户,经过双方协议以及同意新租金后,双方即可互换单位,为期一年。

而提出搬迁的住户需一次过把十二个月租金存入房屋署,由於学会假设需以高於公屋租金水平的租金,才能吸引目标住户同意交换单位,房署在收到搬迁住户一次过缴付的租金后,先扣除基本公屋租金后,余额分为两份,一半给予让出单位住户,余下一半由房屋署处理,当中一半拨归部门作处理单位交换的行政费,余下的一半则用作支付让出单位住户在交换及迁回单位时的搬迁费用。

狮子山学会高级研究员孙柏文认为现时公屋缺乏市场制订价格机制,令资源分配不均;构思可让住户自由交换单位,搬到自己想住的地区,省免住户上班所需的交通时间及费用,减轻交通系统的压力,房屋署收取的费用亦可用作营运补贴,维持部门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