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港地」置业者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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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新闻
「港人港地」置业者注意事项
(文汇报) 2016年8月26日
■只限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认购,联名买家中至少有一位持有上述身份,且为近亲关系。

■单位30年内不可转让予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买家亦不能用公司名义购买。

■单位放租、转售及承造按揭前,全需向地政总署申请同意书。

■单位出租时,租客身份无限制,但租期不可超过5年,业主亦不可预先收取超过12个月的租金。

制表:记者 梁悦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