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港地项目租售限制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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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新闻
港人港地项目租售限制多
(东方) 2016年8月23日
政府於一二年落实「港人港地」措施,是为优先照顾香港居民置业需求,措施的主要规定,是有关土地上兴建的住宅单位由批出土地日期起30年内(即直至二○四三年六月廿八日),只准售予香港永久性居民。

须获地政总署同意

中国海外(00688)九龙启德1号(I)为香港首个「港人港地」项目,政府於一三年六月以招标形式批出两幅启德发展区「港人港地」,两地由中国海外一并投得,并打造为启德1号(I)及启德1号(II),其后政府再没有在任何土地加设相关条款,因政府认为楼市辣招已大幅减少非本地买家入市。

据「港人港地」措施规定,该项目单位在批地起计30年内,只可售予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人士,期内转售亦须事先向政府提出申请,若单位买家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及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联名人士,该联名买家须为近亲。

业主在物业出售、出租及承做按揭前,须取得地政总署发出的同意书,其中单位作出租用途,每份租约包括续租期在内,租期不得逾5年,业主亦不可预先收取逾12个月的租金。

另购买人或业主须向指明机构承做按揭,以防有人藉信贷违约而转让物业予非香港永久居民。

基於条款较为复杂,中国海外特意印制有关项目的出售、出租及按揭简介小册子,买家若有意进一步了解,亦可参阅项目售楼说明书及地政总署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