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升降机大堂 3盘当住宅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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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升降机大堂 3盘当住宅卖出
(文汇报) 2015年10月24日
一手销监局昨日表示,当局发现有3个新盘将消防员升降机大堂归入为一手住宅物业的一部分转让予买家,但没有在售楼说明书的「有关资料」部分列出相关资料,分别是愉景湾N1D地区及N1E地区(津堤)、深井星岸及中半山君珀,已去信要求发展商解释,并考虑跟进行动,如有需要会谘询律政司的意见。

楼书未有列出相关资料

销监局指,屋宇署建筑物消防安全守则列明,消防员升降机大堂的设计原意是公用地方。但最近留意到在《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下称条例)实施后,有个别卖方将消防员升降机大堂归入为一手住宅物业的一部分转让予买家,但没有在售楼说明书的「有关资料」部分列出相关资料。

局方为此检视《条例》实施以来卖方曾推售的约200个新盘之楼书及建筑图则等,发现有3个新盘或期数出现上述情况,分别是愉景湾N1D地区及N1E地区(津堤)、星岸及君珀。就上述该3个新盘,销监局已去信要求发展商提供理据及解释原因。

销监局:或谘询律政司

根据条例,卖方必须按实用面积的定义表述一手住宅物业的面积,就该3个发展项目/期数,销监局已去信要求有关卖方就计算有关一手住宅物业的实用面积提供进一步资料。 局方会研究有关理据,以考虑跟进行动,如有需要,销监局会谘询律政司的意见。至於目前正在销售中的新盘,当局称未见涉及相关问题。

此外,地政总署已於今年10月22日亦去信香港律师会及香港地产建设商会,讲述该署对消防员升降机大堂是否适宜归入为住宅单位的立场以及消防处及屋宇署的意见,并提醒其会员在草拟大厦公契时注意。

当局指,假如卖方将消防员升降机大堂归入为某一手住宅物业的一部分转让予买家,要考虑是否需要在楼书「有关资料」部分列出相关资料,因为消防员升降机大堂的使用是受到限制,可能对该买家享用该住宅物业造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