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凶宅「特快公屋」9万人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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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新闻
含凶宅「特快公屋」9万人抢
(成报) 2015年9月5日
  公屋轮候册屡创新高,房屋署早前推出「特快公屋编配计划」,涉及逾千个单位。据悉,当中有部分单位曾涉及不愉快事件,如曾发生命案的不吉利单位等,又或是单位层数、座向、以至单位的设计等较为逊色,例如位於新界区的宝田邨及天恩邨(一期),单位内的洗手间较其他公屋单位略为细小。然而,为了吸引市民租用,房署会提供租金津贴。本报港闻部报道

  公共屋间中会发生命案,如2014年新入伙位於启德的启晴邨乐晴楼10楼一个单位,一位枪手先枪杀一名邻居,翌日与警方对峙多个小时,后来在单位吞枪自杀。这类单位或不受公屋准租户欢迎,但部分家庭因轮候太久,也期望尽快上公屋。

  选单位无地区限制

  今年度「特快公屋编配计划」於上月12日截止申请,当局收到近8.9万份合资格申请书,将於本月中公布编配程序。首批为二人或以上家庭申请者;第二批为一人申请者。部分市民或可以以此作为申请居屋的跳板。计划是以自选单位形式进行,推出的单位大部分是不太受欢迎的公屋单位。申请人在拣选单位时,并没有地区限制,合资格的申请人只须依据其公屋申请的认可家庭人数,按个别单位的编配标准,在可供拣选单位名单中,自行拣选单位。

  不过,倘若申请人之前曾因未清缴欠租的情况下而迁出公屋(公屋包括中转房屋),及被列入黑名单内,该申请人或其成年家庭成员,必须在自选单位日前清缴过去所有欠租,否则不能参加自选单位程序。

  首三年内不可调迁

  在租金优惠上,凡愿意入住「有效空置期」达12个月或以上的租户,可享有租金宽减,宽减视乎单位有效空置期而定。此外,在优惠期,申请人不可以申请房屋署的租金援助计划。申请人於拣选单位后须即时签署一份承诺书,承诺在自选单位租约生效日期起计首三年内不可要求调迁。

  一般公屋居民可以透过绿表买居屋,通过今期计划获编配公屋单位的申请人,若於这公屋单位租约生效日期起计三年内,以绿表申请购买房委会出售的居屋单位,房屋署在编排选楼次序时,会把申请人视为白表申请人,申请人购买的居屋单位亦会算在白表申请人的配额之内。购买居屋单位后,申请人与其他绿表申请人一样,须把公屋单位交回房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