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景以低门槛成立法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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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新闻
美景以低门槛成立法团
(成报) 2015年8月4日
  土地审裁处昨日颁令,准许青衣美景花园约700名业主引用《建筑物(管理)条例》第四条,以较低门槛筹组业主立案法团,成为全港首宗小业主成功引用该条例成立法团的案例!土地审裁处颁令委任其中一名业主筹组法团,而审裁处要求业主在半年内召开第一次会议进行筹组工作,法团成立后再摊分今次的诉讼费用。本报港闻部报道

  正进行维修的美景花园,维修费用要1.7亿元,全屋苑近2,000户,即每户平均要摊分8万至10万元,部分居民不满费用高昂,希望成立业主立案法团,日后可以自决屋苑的管理和维修工作。代表美景花园700名业主的律师庭上则指出,由於屋苑发展商新鸿基地产曾经与政府换地,令发展商及政府各持有屋苑38%及33%的业权,而所有小业主只占29%,不足三成业权成立法团的门槛,因此有需要改为引用只需要一成业权门槛的《建筑物(管理)条例》第四条,由法庭颁令授权筹组成立法团。

  限六个月内开成立会议

  审裁官黄敬华裁决时指出,部分联名持有单位业主对成立法团意向不一,撇除这些意向不一的联名业主后,确认申请人已集齐10.1%的业权同意,刚刚过了一成的申请门槛,且现时由小业主组成的业主委员会似乎不能运作,居民无法参与,认为明显有需要成立法团。审裁官又表示,社会有趋势鼓励居民自主,没有理由把自己家庭放在别人手上,故最后批准申请。法庭同时委任其中一名有份入禀的业主赖志伟担任召集人,限他在六个月内召开成立法团的会议。

  部分业主昨日到庭听取裁决,他们闻判后也开心拍手,其中获委任为召集人的业主代表赖志伟表示,他自发监察工程进度时发现有纰漏,但由於没有业主立案法团,难以向建筑商反映。另一业主何太对判决感到高兴,希望业主齐心支持成立法团,「屋苑内曾试过几次成立法团都失败,因为公契的问题,一定要用这方案才可以,上一堂判都很担心能否成功,因为都用了很多人力物力,也出了很多钱,真的很紧张」。

  一直没组织阻高价工程

  美景花园一直没有代表小业主权益的组织,导致无力阻止造价1.7亿元的维修工程,现维修工程已完成逾82%,预计今年第四季陆续完工。

  美景花园服务处回应指出,2012年约六成住宅业主投票支持维修方案,其后再举办特别业主大会,约七成八业主反对推翻大维修工程,认为应让工程尽快开展。该处除以一户一信形式通知各业户,并於每座大堂张贴工程进度报告,服务处同时定期举行工程会议,工程顾问公司、承建商及居民代表参与,与业户共同监管工程进度。假若承建商在限期前未能完成工程,将按合约条文计算「逾期算定损害赔偿」。另外,大业主美业置业有限公司不会参与有关组成业主立案法团会议及有关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