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拆僭建 业主或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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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新闻
拒拆僭建 业主或要罚款
(东方) 2015年5月27日
业主拒绝清拆僭建物随时要罚款。立法会帐目委员会昨早就审计署报告炮轰屋宇署清拆僭建不力进行第二次公开聆讯。屋宇署署长许少伟首次透露,正研究效法「强制验窗计划」,以定额罚款机制处分未处理僭建物的业主。现时业主如不遵从「强制验窗计划」的法定通知,可定额罚款一千五百元;如屡犯者一经定罪,可处罚二万五千元及监禁三个月。如情况持续的每一天,每日可罚二千元。

执法疏懒「罪无可恕」

发展局局长陈茂波以及屋宇署署长许少伟等八名证人昨出席聆讯,多名议员继续炮轰屋宇署执法「叹慢板」。议员谢伟俊表示,每年检控个案平均只有一千多宗,累积六万多张清拆令未有遵从,质疑检控数字低得「罪无可恕」。

屋宇署署长许少伟透露,该署正研究引入验窗计划沿用的定额罚款机制处理僭建物,但强调该计划只实行一年多,需时进一步了解成效。他又自爆除六万多宗未遵从清拆令的个案未处理外,每年亦有四千多个涉僭建物的新增举报,该署人手不足以应付,部分个案虽符合检控准则,如工厦内有劏房等,惟「唔够时间」逐一决定是否检控。

对於屋宇署十多年间发出二十六万多份清拆令,但楼宇状况资讯系统只记录百分之一清拆令的钉契日期,反映不少物业未有依时钉契,许少伟直言之前因要处理大量清拆令,为省时未有同时送交土地注册处钉契,该署明年完成提升电脑系统,届时内部系统会自动连接土地注册处纪录。

香港业主会会长佘庆云认为,现时业主如不履行清拆令而被判有罪,已可被罚二十万元及监禁一年,基於有业主曾就清拆令上诉得直,若未厘清物业是否存僭建物前便即时罚钱,会对业主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