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公务员楼重建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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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新闻
旧公务员楼重建居屋
(太阳) 2015年5月19日
香港现存二百多幢最早於五十年代兴建的公务员建屋合作社旧楼,大都位於优质市区地段,但碍於分契及补地价问题难重建,变相减少市区土地供应。发展局最新建议由房协推出先导计划,以「不亏蚀」原则收购有关楼宇再重建作居屋。房协负责向政府补地价,并以市价或高於市价约一成收购,但前提是需齐集全数百分之百业主参与,目标是位於深水埗、九龙城及港岛东区有重建潜力的旧公务员楼,明年初推计划细节。

政府早於五十年代推出公务员建屋合作社计划,由公务员自组合作社,再向政府申请批地建屋自住,政府只收取三分之一地价,大部分楼宇楼龄高,亦欠升降机等设施。发展局指现时有一百七十八个已解散而未重建的公务员合作社地盘,估计有八十五个具重建潜质,重建比率可达两倍或以上,可额外获得二十三万多平方米额外楼面面积。如以重建后每单位约五十平方米计算,净增长可达四千个单位。

容许业主 绿表买二手居屋

高昂补地价费用,令发展商对公务员合作社楼宇重建却步。发展局现建议由房协推出先导计划,由房协向政府缴付三分之二的土地补价,并以市价向业主收购其单位,在「不亏蚀」的前提下,房协可向业主提出略高於市价的收购价。先导计划将以「需求主导」形式进行,由业主自行向房协提出申请,需全数业主参与,地盘至少达一万平方尺,可由相连地盘组成。

房协发言人指,为增加业主参与重建诱因,将考虑容许业主以等同绿表资格购买房协「住宅发售计划」第二市场单位,毋须资产审查,预计业主收到的赔偿金额,足於购买一个三百至六百多尺的二手居屋单位。房协明年初将公布细节,预计半年内与业主达成协议,三年至三年半后可预售楼花,重建后的居屋最快六年后落成。发展局又建议由市建局推出专项轮候安排,让公务员合作社楼宇业主集齐五成或以上业权后,向市建局提交「促进者」服务申请,通过市建局协助业主八成或以上,联合售予私人发展商进行重建。

吸引力有限 恐难不亏蚀

城大公共政策学系副教授刘国裕认为有关计划是个大突破属好事,但质疑房协只以略高於市价收购,吸引力有限;且房协住宅发售计划第二市场供应有限,建议房协提供回购及一手单位,增加业主参与诱因。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委员麦美娟指,担心当局订定的条件难满足不亏蚀原则,令方案变成不可能任务,业主重建希望落空。